布鲁姆手记
some days living in Broome
故事的终章里,光曾满岸
photo: @叫我绿哼
很久很久以前,
这个世界,
花曾盛放,
浪曾倾潮,
光曾满岸。
我曾爱你。
这是澳洲流浪日记的最后一章,是关于我的流浪日记的尾声。
其实流浪在澳洲的两年里,我没有给自己设定太多界限,喜欢哪里就在哪里停下,没钱就去挣,喜欢谁就跟谁走,最后一站定在布鲁姆只是因为这个小镇时澳洲时薪最高的地方,而我本人是个贪财好色的俗人,所以打算去赚点钱,仅此而已。
我痛恨于现代人事事都扣上的“意义“的帽子,而这世上的事大多数的都是推着我们走的,没那么多的意义,也没那么多的乐趣。茶是凉的,海是深的,人心是温的,仅此而已。
我是无比自恋的人,无与伦比的相信着我遇到的这一切,相信着他们给予我的时间。我是如此的笃信万物,笃信这一生的日月与风光。
“心与荣光同生死。“
【壹】头顶的飞机和踩扁的章鱼
以前读到萨洛扬的小说中总是有一幕,一个寂寞的野孩子,漫山遍野的追着穿山越野而过的火车…….
彼时的我觉得“追逐“这个词充满了自由的意味,追逐着什么生活才能往前走,我不知道,我也很少去追些什么,生活给什么便接什么。
布鲁姆的夏季长日无尽,空气里充斥着令人厌恶的燥热气息,夏天仿佛永不结束,发生很多的故事。我不过是个冒然闯入的背包客,悠悠荡荡,无牵无挂。我的生活仿佛就像一部异国的翻译小说,有异国风情,也有现实主义,房租水电账单,时不时就会做出的黑暗料理提醒着我生活的“真实温度“。流浪这件事总是充满奇幻色彩,但于我而言不过是换着地方生活,不一样的风光,一样的世事人情。
我在布鲁姆的生活总是这样开始,躺在阴凉的木地板上打盹然后被房东的两只金毛舔醒,狗的口水混合腥臭总是混着咸味。
家门口附近的cable beach的海岸线向无边无际的天际延伸,最后伸进天边无尽的晚霞里。地上有着退了潮之后留下的有着透明壳的小螃蟹。像海洋的留下的遗孤。这是大海最温柔也是最丰富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在这个时候提着小桶在潮汐退去的海边岩石下寻找被海洋遗留下的章鱼、贝类还有一些逃窜的飞快的螃蟹。
“喂——————你们找到章鱼了吗?”
“没有呢,但前面的石头底下我好想看见了一只,要不你们几个过来“
我们挽着裤子,光脚踩在沙滩和石头上,空气里是夏天闷闷的热气,脚底下却传来大海留下的清凉。
“找到了!这有个大石头下有一个章鱼”
所有人听到声音瞬间涌过去,男孩们分工合作奋力抬起石头,而其余的人则一旁提着小桶围追堵截,一时之间,水花溅的四起,笑声叫声脚踩在沙滩上的“吧嗒声“混合在一起,本来安静的沙滩却因为一只章鱼而瞬间显得喧哗了起来。
忙活了半天将章鱼装进小桶之后,却发觉不过一只二两不到的小章鱼,大概只够每个人嚼一口就没有了,我们却在脑海里脑补了铁板的鱿鱼的一百种做法。
提着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章鱼一步一步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上的飞机轰鸣着掠过低空,掠过小镇的地标超市coles,然后从我们的头顶上彻底消失不见,我抬头看飞机慢慢消失,却发现灯塔已经亮起来,而贯穿整个宇宙的银河则在不知不觉中显现在我们头顶的天空上。
我置身于银河之中。
【贰】我们去看月亮吧!
我曾见过巨大的月亮是从海里升上来的。
我居住在布鲁姆的时候,那一整个月有几天都可以看“月梯“。所谓“月梯“就是月亮会明晃晃的从海平面上升起来,然后把影子投在海平面上,形成一个梯子一样的倒影。
大海和月亮会在那一刻相会缠绵。“看月亮“这三个词说起来就有一种古意的浪漫,月亮哪里都有,但懂得看月亮的人却不常见。
住在小镇的那时,我和我的朋友们几乎是不会错过每一场“月梯“,一到那天便会早早奔赴海边,等着夕阳落下去,等着灯火慢慢亮起来,等着飞鸟一群群的归了巢,等着潮汐开始变得绵延而悠长,等着人群聚集起来,等着相爱的人手挽手在半明半暗的天空下接吻,忽然有人喊道:“月亮出来了!“
所有人都开始凝视着海岸线的另一端,看着那个圆圆的东西挣扎着跳出海平面,硕大的sandfly和其他不知名的昆虫不停的叮咬着人们裸露出挥舞的小臂,人们一边挠着全身的瘙痒,一边目不转睛的凝视着那个转瞬即逝的圆胖子。
illustration:卤猫
看月梯的沙滩上总有多到不计其数的蚊虫,我那时总在想,沙滩上与其卖那些华而不实的月梯周边倒不如卖蚊虫药,那一定更受欢迎。美好的东西总陷在遭烂的环境里而显得弥足珍贵,而这可以抵挡的糟糕却也是真实的性感的一部分。
月亮是多么广博而无私的东西,你在这个世界里可以什么都没有却拥有月亮。
也够了,也足够了。
【叁】骆驼的铃铛响了!
布鲁姆的每一个夕阳结束的时候,都会伴随着沙滩上的驼队和清脆的银铃,而银铃声对于那些生活在这座城的人而言,是一天工作的结束亦是生活的开始的信号。
我喜欢炎热消散之后的黄昏夕阳,也喜欢有骆驼踩过的长长的沙滩。那时我和我的一群朋友热衷于在留有太阳余温的午后找个僻静的椰子树午睡,偶尔还会配上一两瓶当地特产的生姜啤酒,姜啤酒甜味压在舌头之前,辛辣压在舌尾,辣与甜相得益彰,倒是和这地方的性格有几分相似。
那时我的朋友们总是在骆驼路过的时候追着跑过拍骆驼的照片,远远的听到摇铃的声音就忙不急的开始拿出相机,互相呼唤着“骆驼来了,骆驼要来了,快准备好!“
而那些骆驼分成几个驼队,每个驼队都是不一样的颜色,缓缓的从附近的小坡上缓缓的走下来,骆驼的两片嘴唇里嚼着草料,后面却不断的排出圆圆的粪便,而每个骆驼的身后都跟着一位“拾粪人“,别着个小袋子边走边捡粪。而那时我们也常常打趣说,如果过不下去,就去给骆驼捡大便也是个好差事,每天牵着骆驼沿着海岸线从黄昏走到日暮,是真正的“浪漫实用主义“。
朋友回嘴道“你别说,我还真干过,那味儿啊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一言一语的往下说,夕阳一点一点的往下沉,我那时总是好奇布鲁姆的海岸线怎么会那么平整那么漫无边际,别的地方的夕阳总是倏的一下就不见了,可是布鲁姆的夕阳总是要弄的整个天空金碧辉煌,云朵像摸了彩似的,壮烈无比的时候才肯和人们说再见。
我们看着夕阳,骆驼的摇铃声渐渐远了……..”都发什么呆呢,快去拍骆驼和夕阳啊!“
众人被这么一喊才大梦初醒,忙不迭的踩着人字拖,提着啤酒一溜小跑的去支三脚架。
众人大呼小叫的在沙滩上撒欢,在这座野生的小镇里做着这一辈子也不曾做过的野人,我们就那样笑啊,跑啊,一直到海风都变的温良了起来。有人这时突然问起来
“骆驼呢?骆驼拍了吗?“
众人先是沉默,后来哈哈哈大笑。
“拍个屁啊,明天吧,明天再来拍,今天耍尽兴了再说!“
似乎每天都是那个耍尽兴的明天,那时我不知道度过了多少个这样的长日无尽的今日,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骆驼的摇铃,但是那时的每一个黄昏都是那样绵长却有温柔带着一点微醺的度过,我曾想过,人有这样的一生也不错。
起码夕阳看了个够,也笑了个够。
布鲁姆的人总是来了又走,这座小镇是南半球最大的候鸟观察点之一,这里的人也像候鸟一样,旱季来,雨季走。
小时候听过的故事里说骆驼系着铃铛是为了在穿越沙漠的时候防止狼偷袭驼队,狼听到银铃的声音就知道人会保护骆驼。可是布鲁姆的骆驼系着铃铛又是为了什么呢?
是为了提醒我们吗,是喊我们快来看看夕阳吗?
我离开布鲁姆的那天,匆忙的不得了,都没来得及去沙滩上和骆驼告别,就那样提着大箱子匆匆忙忙的奔去了机场,朋友开着车驶向机场,路过海岸线的时候,分明没有驼队,可我却听到一声摇铃。
清晰又绵长的一声摇铃“叮“的一下。
我知道布鲁姆和我说了再见。“再见,布鲁姆“
“再见了,我亲爱的红土地“”再见!“…………………..
【肆】那些我所热爱的美好的瞬间
日落 黑夜里长长的银河 繁星
,以及繁星所照耀的世界书,有点旧的书 ,以及看了让人难忘的故事飞鸟,墨尔本街头的鸽子,海港归巢的鸟
植物们,潮湿带着青苔的老树,踩在叶子上脆脆的声音,
动物,马湿润的眼睛,还有马眼睛里的风,狗蹭你时的鼻子的湿润水汽
久别重逢的老友,知道有人在等你。爱人午夜的拥抱,黄昏时路灯亮起的瞬间,日出时跳出水面的鱼,沙滩上倒映的人影有人说喜欢我的时候亮亮的眼神午夜起飞的飞机,以及黄昏时的落地
万物是万物,万物是你我。
当我生时,当我死时,当我在万籁星河之下,我目睹亿万光年星辰焚烧,目睹宇宙洪荒,我在时间的河流里化成灰烬,却又变成永恒。我想这一生,清醒而自由。
后记: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澳洲大陆,返回我的故乡开始准备之后读书的事。我很感激这两年,很感激这片大陆,让我清醒,给我自由。
各位江湖再见。
久山宴|作者
公众号:宴亭西 | 来源澳打君 | 编辑加微信:nz-whver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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