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每个签证都会有附加条款,签证里的所有签证条款,违反任何一条,移民局都有可能会取消你的签证。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462打工度假签背后的附加条款,到底限制什么?
下面是我的第一年462下签信,只附带了2个条款。
我翻阅了一下移民局官网,关于462签证(包括第二、三签)一共是列出了以下7个附加条款,注意,这7个条款官网写的是可能会附带这些条款。
8303 – Not be disruptive
不得参与任何具有破坏性、暴力行为或危害其他个人、澳大利亚社会团体(或组织)的活动。例如,参与或宣传极端主义观点并打断澳大利亚社区的运作。
这个很好理解,相信大家都可以遵守,基本可以无视。
8501 – Maintain adequate health insurance
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澳大利亚逗留期间必须安排足够的健康保险。
在我们申请签证时需要填一个1208表格,里面其中一条问到是否有购买足够的医疗保险,申请签证时你选择有买和没有买都没有关系。比如我就是填了没有买,我签证还没下来,就买保险,我傻啊?所以签证官会理解。
这个条款其实有漏洞,那我买不买保险移民局都不知道呢,但是我还是建议大家买,在准备入境前一两天买就好,一年2000块,保自己一年平安,澳洲的医疗真的是天价看病。
8503 – No further stay
462签证在境内待了12个月到期转600签证,是不能递交申请的,持有过2次462签证(也就是说现在是三签的人)会附带这个条款。当然最后还有一句,如果你的情况有变,可以申请免除这个条款。
这个条款的意思是说,签证到期后,不可以继续停留。这个条款比较重要,大家需要注意一下。划重点:打工度假签证在境内待了12个月准备到期转600旅游签证,是不能递交申请的!不能递交申请!不能递交申请!
这里的8503条款只是限制不能递交600旅游签(限制你转这个类别的签证),到期后还想留澳可以申请其他签证,比如500学生签,407培训签证。(需要在签证结束前申请,最好提前3个月,后面再和大家详细分析)
好了,又有另外一个问题:那whv已经结束回国了,过段时间想回来澳洲旅游,能申请600旅游签吗?
那就得看你有没有稳定工作等因素了,如果有个半年的好工作,还是可以申请的,并不是一定不能申请!(特意咨询了持牌移民律师确认)
8516 – Continue to satisfy the criteria for the grant of the visa
必须持续满足签证申请的要求,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
8540 – No further application
你在澳大利亚期间,不会授予你新的实质签证,除以下情况外:
工作和度假签证(462类),或保护签证
这个上面的8503条款已经和大家解释清楚了。
8547 – Not work for one employer for more than 6 months
签证持有人不能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超过6个月时间,这个条款也比较重要。
其实从签证的名字我们也可以看出,462的签证的目的不仅仅是打工,希望签证持有人通过打工的形式在澳洲进行旅游度假。
在一定程度上,462签证能够缓解一些劳动力短缺问题,462签证开放25多个国家/地区,417签证开放19个国家/地区(香港和台湾属于417),大约20万人持有打工度假签在澳洲。
这个签证可以让一些季节性的雇主,比如农场,种植业等,在短期内比如收获季的时候能够招募到大量有工作权利的劳动力,从而弥补本地劳动力的不足的问题,而且又不用通过提供担保的形式为雇员提供雇主担保类别的签证。
这类雇主通常都在偏远地区,所以出台的二、三签就是想把大家引到这些偏远地区干活,从事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二签需要满足为偏远地区雇主工作3个月以上,三签需要满足6个月。
计算6个月是从你第一天工作开始,你是工资打税或者ABN形式发工资的移民局就会知道了,你打黑工给Cash的话,那你做一年都没事。
以下情况可以突破6个月的工作限制:
-
在不同地点工作,并且在任何一个地点工作的时间均不超过6个月 -
在澳大利亚任何地方进行动植物种植 -
在澳大利亚北部的某些行业工作 -
协助森林大火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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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 -
公共假期 -
考试前的非教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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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 -
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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